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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关总数新公布的关税调整方案有什么影响?

发布时间:2023-02-15 16:01 人气: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新增事宜的公告》(2022年第129号)中包含两项内容:

  一、在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202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各成员已就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产品名称及编码由2012年版《协调制度》向2022年版转换以及原产地证书格式达成一致。

  按照《办法》第三条及第十八条规定,现将转版后的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见附件1)以及原产地证书格式(见附件2)予以公布,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6号附件1和附件3同时停止执行。

  二、自2023年1月2日起,《办法》第二条所述的成员方增加印度尼西亚,《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特别货物清单》增加《出口至印度尼西亚特别货物清单》(见附件3)。输印度尼西亚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执行。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等3种证(明)联网核查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三部门联合发布了2022年第132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等3种证((明)全面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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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正式生效

  财政部关税司发布2022年第11号公告,发布了《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决定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海关总署方面,为准确实施《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发布《关于执行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等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5号),公布三项相关通关事宜,分别是:

  一、涉及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海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二、关税税目、税率及规范申报查询事宜

  三、商品归类决定及行政裁定

  并公布了4项文件:

  1.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

  2.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率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

  3.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部分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

  4.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延期清单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

  新版《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正式生效

  商务部和海关发布了2023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该文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3年度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开始

  商务部发布了2022年第38号公告,称2023年度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的第一次招标将于2023年1月16日开始投标,2023年1月17日16:00截标,2023年1月18日10:00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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