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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服务

东南亚—天津港 进口清关 所需单据

发布时间:2026-10-23 16:19 人气:

东南亚—天津港 进口清关 所需单据

 一、通用清关单据

1. 海运提单 B/L(电放提单需电放保函;正本需背书)

2.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3. 装箱单 Packing List

4. 贸易合同 Sales Contract

5. 原产地证 FORM E(申请东盟优惠关税使用;不申请优惠税可不用)

⚠️ FORM E、发票、提单上的品名、数量、收发货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木质包装核查

·木箱 / 木托盘:必须带有清晰IPPC 标识

·胶合板、塑料托盘:不需要 IPPC

二、【冻品】额外资料(冻肉 / 冻水产等冷链货)

1. 出口国官方卫生证书

2. 境外工厂在华海关注册编号(工厂必须在中国海关白名单内)

3. 产品批次、生产日期 & 保质期证明文件

4. 全程温控记录 + 温度记录仪完整数据

5. 预包装产品:中文标签(建议提前预审)

 三、【植物源性产品】额外资料(姜黄、香料、万寿菊浸膏、植物提取物等)

1. 出口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2.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内进口商提前在单一窗口办理)

3. 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4. 产品成分 / 加工工艺说明(浸膏、提取物需要)

四、重要提醒

1. 请在船到港前 3–5 天提供全套资料,方便提前预审;资料不齐会产生滞箱、堆存费与延误。

2. 东南亚属于动植物检疫高风险地区,海关查验概率较高;货物不能携带泥土、活虫、霉变。

3. 船到港起 14 天内需完成海关申报,超期会产生滞报金。

4. 冻品到港后只能进入天津海关指定冷链监管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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