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8 16:08 浏览次
部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混淆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与无运输工具承运的税务处理差异,计算销项税额时错误适用低税率。
同样是为他人运输货物,为什么一个适用9%税率,一个适用6%税率呢?两者的区别在于权利、义务关系不同。我们通过一个表格来了解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 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 |
| 概念 |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
| 税率 | 一般纳税人 9% | 一般纳税人6% |
| 小规模纳税人 1% | 小规模纳税人 1% | |
| 业务模式 | 承运人A其实是“空手套白狼”,本身自己没有运输工具,却以自己的名义与托运人B签订运输合同,A将运输发票开给B;然后找到有运输工具的C,以A(承运人)的名义来让C完成运输服务,C再将运输发票开给A。在该业务中,A给B提供交通运输服务,C给A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都是9%。 | 代理人A提供的服务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扮演“中间人”的角色,A与托运人B签订货物运输代理合同,以委托人的名义,与C签订合同,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相关手续,向B单独收取代理费,并将货运代理费发票开给B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同时C也开具运费发票给B,适用税率为9%。 |